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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之規定或申報(請)方式有不盡明瞭的地方,可向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-316-969查詢。
損失情形: | 因山崩、地陷、流失、沙壓等環境限制或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,或在墾荒過程中之土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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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期限: | 當年地價稅開徵40日﹙9月22日﹚前或災害發生後30日內 |
申請地點: | 本局及中壢、大溪、楊梅及蘆竹分局 |
檢附證件: | 申請書doc檔 申請書odt檔 及相關文件(線上申辦) |
稅捐減免: | 地價稅全免 |
電話:03-4352007歡迎來電諮詢
Gmail:a0920429289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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