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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7 桃園縣 建商 施工瑕疵 消費者向建商購買預售屋,交屋時發現屋頂漏水等問題,遂請求建商修繕遭拒,致生糾紛。 案經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規定,函請建商於15日內妥適處理逕復消費者,於期限內建商同意修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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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安誠地政士事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